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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清楚,

 

我是個被眾人遺忘的存在。

 

被朋友遺忘,被愛人遺忘,唯獨家人不會遺忘我。

 

其實應該說是忽略吧?

 

就連旁觀人也看得出朋友忽略了我存在。

 

其實我還是有少許的介意,

 

雖然已經習慣了。

 

愛人?

 

我以為是即使寂寞,

 

還是有所謂的愛人陪伴著。

 

我錯了,

 

寂寞才是陪伴著我的"人"。

 

不過這樣就夠了,

 

我滿足了吧?

 

我喜歡安靜一個人,

 

喜歡生活在不被的環境裡。

 

這是我的宿命,也是我的喜好。

 

我認命了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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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狂熱的焰慧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